IP设计行业的甲方乙方博弈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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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说“要一个像熊本熊那样能火的IP”,这句话我听了十年。每次听到都想接一句:熊本熊背后是熊本县政府持续多年的预算投入和事件营销,不是一个形象加两页PPT就能复制的。甲方要的是结果,乙方卖的是过程,博弈从这句话就开始了。 我见过太多项目死在“改稿”上。某餐饮品牌找我们做吉祥物,第一轮方案出了六个方向,对方老板全否了,理由分别是“不够萌”“太像某某”“我老婆不喜欢”。到第七版他才说真话:他想要的是能印在餐具包装上、让外卖员一眼记住的东西。真正的需求往往藏在第三轮否定之后,但很多合同根本没给乙方挖到第三轮的时间。 我的做法是把“改稿”变成“选稿”。签合同前我会要求甲方派三个人参与需求会,当场从参考图里勾出“要”和“不要”各五张,白纸黑字写进brief。力英做卡通形象设计这些年,最值钱的经验不是画功,是在动笔之前把甲方的模糊期待翻译成可验收的标准。这一步省了,后面全是扯皮。 还有个反常识的观察:甲方越懂行,项目越难做。完全不懂的甲方你说什么他信什么,反而顺利;半懂的甲方会拿着某红书上的爆款图说“就要这种感觉”,但说不清感觉背后的逻辑。比如泡泡玛特的Molly能火,靠的是盲盒机制和艺术家联名,不是那张脸本身。我跟甲方解释这个,十次有八次对方眼神放空。 所以我现在谈客户,会先问一句:这个IP未来三年谁在管? 没有专职团队接手的项目,我建议只做轻量级吉祥物设计,别碰全案。IP设计公司最怕的不是预算少,是做完没人运营,半年后形象落灰,回头说“你们设计的不行”。 乙方这边也有毛病。我见过同行为了拿单,把IP孵化说得像买彩票——好像画个可爱动物就能躺赚授权费。IP的价值不在形象本身,在它被使用的密度。腾讯企鹅能成,是因为它出现在你每天打开几十次的软件里。没有使用场景的IP,画得再好也是壁纸。 说回博弈。我的立场很直接:甲方买的是判断力,不是服从。该争的地方我会争,比如形象的核心识别特征不能为了“老板喜欢”而改;不该争的地方我闭嘴,比如配色偏暖偏冷这种审美问题。十年下来,合作最久的客户恰恰是当初吵得最凶的那几个。 这行做久了会明白,甲乙双方坐在桌子两边,但看的应该是同一块屏幕。屏幕上是那个还没出生的形象,它能不能活,不取决于谁嗓门大。 —— 力英卡通形象设计 | 2026年10月23日 |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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